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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提示

发布日期:2010-06-30浏览次数:字号:[ ]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强化税收征管,自7月份开始已开通平易系统的企业请务必通过平易系统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注意核对系统中登记的企业地址等信息;尚未开通的企业请7月15日前与税收管理员联系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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