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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地税树立四种服务理念,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

发布日期:2010-06-07浏览次数:字号:[ ]
    一是树立“三服务”的理念。正确认识“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的深刻内涵和实践意义,把“三服务”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工作实践中,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积极参与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建立良性互动的征纳关系,建设和谐发展的人类社会。
    二是树立“管理是职责,服务是义务”的理念。税务管理是税收管理员义不容辞的的职责,而为纳税人服务更是其法定的义务。税务机关尤其是税收管理员不仅是执法者、管理者,还应该是服务者,要始终把为纳税人服务贯穿在税收工作的全过程。
    三是树立“纳税人不仅是管理的对象,更是服务的对象”的理念。税收部门和纳税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要充分维护法律赋予纳税人的权利。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纳税遵从为重点,以实现纳税人价值为目标,全方位提升税收服务品质,把税收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实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
    四是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理念。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帮纳税人之所需,把为纳税人提供周到全面的服务作为税收管理员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始终坚持从纳税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要诚心诚意地听取纳税人的意见,掌握纳税人的心理和需求,以真诚的态度和过硬的作风,赢得纳税人的信赖;要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审视自己的纳税服务工作,做纳税人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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