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地税稽查局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积极争创“标兵文明单位”,采取四项举措将“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一是继续把“科学发展观”教育放在首位,制定了全年的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向沈浩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建立每周固定学习制度,实行专业业务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并重,一如既往、常抓不懈,以“科学发展观”武装稽查干部头脑,教育和引导稽查人员要过好名利关、苦乐关、荣辱关,要洁身自好,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增强税干的廉政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着力营造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是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清理现行管理制度,修改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制度,细化相应配套措施,进一步提升制度约束力,重点修订和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工作办结等制度,为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抓好落实,加强督察工作。强化工作执行力,针对制度执行不力、不到位的问题,研究提出确保各项制度贯彻执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项制度的作用,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是扎实开展各项自查与服务纳税人活动,与纳税人进行沟通交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点对点”式纳税自查辅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难题,防止重大涉税案件的发生,为创先争优活动树立良好的地税稽查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