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精神,确保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落实到位,2010年6月11日上午,江东地税局组织召开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培训辅导会,区内12家证券公司财务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税务干部重点向与会代表宣讲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申报流程、提交资料、缴纳税款凭证取得方式、征管办法,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以帮助证券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正确理解政策要义,熟知办税流程;此外,会议还就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尽快建立税务机关与证券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会议的召开是税务机关主动与各证券机构进行办税服务和工作衔接的体现,对于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证券机构正确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确保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有序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