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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提示

发布日期:2010-09-08浏览次数:字号:[ ]

  为进一步强化办税服务厅的综合服务质效,优化各功能区和各窗口的功能配置,现进行如下调整,调试期间如有不便敬请纳税人理解和配合:

  1、办税服务厅3号-18号窗口中的任意一个窗口都可以办理有奖发票兑奖业务。

  2、纳税人可到自助服务区内免费适量领取各类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可到10号窗口购买,同时10号窗口可出售印花税票、代开收款收据。

  3、发票发售业务不再有纳税人所属行业为餐饮或非餐饮的区别,实现各种发票6号-9号窗口同步统一验旧购新,发票管理在5号窗口。

  4、私房出租等门征开票类其他业务在11号-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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