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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税差额征税汇总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2浏览次数:字号:[ ]

各企业:

根据《宁波市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暂行办法》,旅游业、货代业、船代业、报关代理业及抵扣凭证数量极大,需要进行汇总申报的企业,可填写《江东地方税务局营业税差额征税汇总申报申请表》,报送税收管理员,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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